胡延平:深度解析制约大数据发展的八大因素
2021-07-14 16: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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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是信息化时代发展的最终趋势,给民众生活方方面面都带来了巨大影响,在商业、政府、科技、医疗、教育等领域都发挥有重要作用。大数据在社会中的应用,不仅给民众生活带来了便利,改善了人们的生活质量,更是进一步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与此同时,大数据也存在着海量管理、信息安全、数据垄断、数据开放、数据合规等方面的问题。
第一,业态以及用户是被忽略的,没有基本数据、基本调查、基本的意见征求,很多事情像缺席审判一样。第二,标准缺位的问题。我们秩序的是颠倒的,十分不严谨、不专业、不科学。第三,政策法规制定的过程因为有时间窗口问题,需要加快,但有时候因为过于急促,在一些基本的专业判断上存在一些硬伤级别的问题,和业态契合度是比较低的。第四,立法是短平快,试法是慢拖拉。第五,我们的重心是发展与规范并重。第六,合规对企业来讲哪怕是自律意义上的合规,也是有必要的,好过于无。第七,很多方面是一刀切,而不是通过分类、分级实现精准治理、精确裁量。第八,太多的原则不清晰,需要着重思考原则问题。数据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抓手,以数据为抓手保护用户的权益,巩固好、解决好相应的网络安全以及垄断等等问题,急急忙忙往前走的时候还是要把根本性的东西捡起来,至少不忽略。

今天这个研讨非常及时,非常必要,我想也是大家共同关心和需要的,对于推动数据领域的垄断、保护、合规、开放、利用等等非常有帮助,我也是过来学习。其实我也是有些困惑跟大家探讨、分享一下,关于数据的保护、利用我们也是在做很多专项研究,包括同业的交流,无论是法律方面的还是跟企业、政府,各种各样的交流非常多,但是当一个非常关键的阶段到来的时候,我们反到觉得,其实我们可能有些根本的问题还没有引起重视,比如说尽管法律法规已经出来了,有些政策甚至有些措施出台了,大家已经探讨很多了,包括合规都已经在路上了,但是走的越远我总觉得我有一种不安,我们可能根本上的一些东西还没有弄清楚,或者根本上有些东西被我们忽略了。

在数据的保护、利用,包括相应的反垄断等等这些方面有哪些最基本问题被忽略了?而这些忽略下一阶段又会给我们带来什么问题,就像你不找问题,问题一定会在某个阶段冒出来找你,我想数据领域内的开放、合作、利用、保护来讲也是同样的,哪些被忽略了或者是有一定的问题。

第一,用户是缺席的,过去哪怕用抽样的方式,会问用户你是什么意见,你认为哪些是你的权利,你认为数据过程使用也好、开放也好、保护也好,关乎到你自身利益的关键方面应该怎么做,而你认为你这方面的数据和那方面的数据哪个更重要,应该怎么保护。迄今为止,在整个业内,不管是哪个圈层我没有看到,真的是没有看到这个方面的基本数据,基本的调查,或者是基本的意见征求,这个从司法程序来讲至少有一个立法,包括会有一些听证等等,我们有没有?没有。这次这个过程里头用户几乎是完全缺位的,完全缺席的,几十亿用户在不在场的情况下就被决定了,有关方面认为应该怎么保护,或者是认为你有哪些权利,你没有哪些权利等等,最后就变成这么一个状况,这个实际上有很大的问题。这个意味着我们很多事情就像缺席审判一样,缺席决策,而且很多方面,业态跟这个用户的状况,几十亿人的考虑是不一致的。这是一个被忽略的。

第二,标准缺位我们秩序有点颠倒,应该是先把一些数据过程搞明白,数据指标、状况搞明白,然后把相关产品服务背后数据机制、流程搞明白,然后再看过程里头数据安全问题,数据风险问题,数据的开放合作问题,然后再说相应的保护规则是什么,利用的规则又是什么,然后基于这个规则我们形成相关的有技术和专业性的东西作为支撑的标准。基于这些我们才有立法,才有执行,才有合规。我说标准缺位的问题不是说完全没有,而是说我们秩序的是颠倒的,我们先把最后面干的最重要的事干了,反过来再倒推,再干别的事,这个就不严谨,不专业,不科学了。

第三,政策法规制定的过程因为有时间窗口问题,可以理解,需要加快,我也希望我们能够尽快,要不然很多制裁没有工具、方法,管理、治理也没有依据。但有时候因为过于急促或者即使急促其实也可以深入细致的做很多工作,但是我们这个急促是在一些基本的专业判断上存在一些硬伤级别的问题,和业态契合度是比较低的。

第四,对于已经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相应的试法是滞后的,造成都是大线条的东西,好象有大原则,但是具体怎么落地真的很难讲,立法是短平快,试法是慢拖拉。

第五,我们的重心是什么?我们的重心是说我们去制定一个面向未来的游戏规则,还是说我们制定面向未来的有关部门可以作为执法依据的一个处罚规则,这是两回事。我想我们真正的立法精神也好,行业治理的原则也好,应该还是发展与规范并重,既有处罚,更多的时候是一种游戏规则,我们要制定游戏规则,我们不能说光为裁判手里的红牌、黄牌去制定依据,你什么时候出黄牌,什么时候出红牌,黄牌、红牌以外在比赛场90分钟有大量其他状况是需要裁判介入的,需要每位队员和教练遵守的。这就意味着我们和现状、问题适配可能会有些问题。

第六,我看匆匆忙忙开始合规了,不少机构行动起来了,和一些大原则,还是技术上、标准上,从可操作性上真正的每个方面都去合规,并不是说一切皆无依据,具体到这个部分的话我认为合规尽管是一个比较粗疏的状态,但是也好过于无,这个合规的过程总归是开始,对企业来讲哪怕这种合规是自律意义上的合规,也是有必要的。

第七,很多方面是一刀切,而不是通过分类、分级实现精准治理、精确裁量。

第八,我们有太多的原则还不太清晰,在原则还不清晰的时候我们就在往下干,现阶段的原则可能是安全为重,反垄断为重,数据保护为重,但是我们与此同时又在做着其他系统性的或是根本性的东西,而不是说只是局部性的一些决策,局部性的一些立法,因此还是要回过头来想想原则。

我是忽然跳脱技术性、业务性的关于数据保护、数据利用、数据反垄断的技术问题,跳脱出来说了这么八点,因为这八点无论走多远,无论具体问题怎么样讨论的时候好像都不可忽略的八个问题,会被这八个问题牵引回来,相信下一段再往前走的时候这八个问题在不同阶段又会继续冒出来。

最后我再说一下基本立场,其实从个人也好,从过去相关工作也好,我们是非常希望能够很好的去治理数据的,而且数据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抓手,以数据为抓手保护用户的权益,巩固好、解决好相应的网络安全以及垄断等等问题,我并不是说反对,并不是唱反调,这些问题不矛盾,急急忙忙往前走的时候还是要把根本性的东西捡起来,至少不忽略。(胡延平:互联网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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